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服务与监督第六十四条有效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者移送情况应当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宗教事务部门可以对举报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