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宗教财产第五十八条有效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各项收入应当存入本场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存入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账户。禁止向信教公民摊派费用,不得强迫信教公民捐赠,不得规定捐赠金额。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