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