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