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有效在本经济特区以外本省范围内从事农药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