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会提供办公、会议、文化、体育等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并负责其维修。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