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按有关规定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组织,依法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