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十五条已修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