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六章 渔业船舶的安全事故防范和救助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完善渔业船舶防避风浪、风暴潮等灾害预案,定期组织渔业船舶开展应急演练。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渔业生产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渔业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参加培训。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