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献血条例/第三章 献血、采血与供血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血站应当向献血者颁发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献血者误餐、交通、误工等适当补贴,向献血者发放献血纪念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