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有效省人民检察院派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任免、撤销、任命书的颁发以及宪法宣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