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