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应当至少提前3日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