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