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与城市人口增长、城市发展趋势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技术的更新相协调。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