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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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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第三章 发展泛口岸经济

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商务、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推进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和海关监管场地及境外物流园区建设,建立新型对外贸易物流网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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