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通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完善快速便捷信息通信网络,参与“一带一路”陆海天网四位一体联通和信息走廊建设,推动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国际数据专线等建设。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