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促进条例/第二章 提升桥头堡功能第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健全集疏运体系,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术装备升级,提升多式联运的运输效率、承载能力和衔接水平。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