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第六章 生态文明培育第七十五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绿色生产,加强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的监管,鼓励生产者简化产品包装,避免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