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优化城乡立体化、智能化交通网络,保障与完善公共自行车和大众公交服务体系,鼓励优先购买和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公共领域纯电动汽车示范应用,鼓励低碳出行。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