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快工业、农牧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