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应当围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统筹产业优化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促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