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新能源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经济体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