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七章 司法保护第五十八条有效鼓励支持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