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网络保护第三十九条有效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