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鼓励电梯制造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采用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对电梯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测,并与市电梯安全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实施有效对接。

鼓励既有电梯加装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