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约谈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将约谈情况通报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