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九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专利人才工作,将专利人才的培养、引进纳入地方人才规划。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专利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培养专利人才,支持和推荐高层次专利人才申报国家、市或者区县(自治县)的人才支持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培养和引进专利人才,强化在职人员专利知识培训。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