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区域专利合作机制建设,强化专利保护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服务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