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项目可能产生专利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结题报告中全面、准确、真实地报告专利成果。项目承担单位专利成果的真实性、关联性等情况纳入项目诚信管理体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