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专利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专利纠纷调解,查处假冒专利、违法使用专利标识、为明知是假冒专利提供便利等专利违法行为,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