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长江流域保护相关规划。自治州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长江流域保护相关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龙川江流域保护规划,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