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建筑外立面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建筑外墙饰面应当采用安全、环保、反射系数低、坚实耐用、富有质感的外装材料和防止脱落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