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主要街路和重点地区的在建工程停工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必要的外观改造、维护,保持外观整洁。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