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二章 社区建设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依法科学制定社区综合服务地方标准。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