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已修改

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