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七十二条已修改业主、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