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娱乐饮食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