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者快递渠道寄递国家秘密载体,不得邮寄国家秘密载体出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寄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不得擅自扣留用户邮件、快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