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市场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在本省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取得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