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邮政条例/第三章 邮政服务第十四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障对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每周的营业时间以及投递邮件的频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