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3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