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第四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自治条例案、单行条例案的审议和通过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条例草案、单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自治条例草案、单行条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自治条例由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单行条例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