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相应的许可证:

(一)擅自停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