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