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第五章 储备动用第三十三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储备粮:(一)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动用储备粮的;(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储备粮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