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七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牧民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等高素质农牧民。自治区支持高等院校优化农牧业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推进涉农涉牧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更多优秀中青年农牧业科技人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