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牧民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等高素质农牧民。

自治区支持高等院校优化农牧业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推进涉农涉牧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更多优秀中青年农牧业科技人才。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