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第六章 经营体系建设第五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整乡、整村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代种代养、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推广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和规模化养殖模式,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牧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