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第五章 种业发展和科技装备体系建设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农牧、林业和草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牧业科技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乳业、草业等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建设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提高农牧业科技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