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奶产业,推动地方特色乳制品发展,加强奶源、种源、草源基地建设,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强化良种繁育,保障饲草供应,降低养殖成本,提升单产水平。健全生鲜乳价格协调机制,保障奶农等各主体利益,稳固奶源基础,推进奶业振兴。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