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条例/第三章 生产能力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区应当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各类奖励、补贴政策,调动地方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组织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行动,保证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提升大豆等油料作物产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